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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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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“朱调解员(tiáojiěyuán),太感谢你了(le)!盼了这么多年的(de)房产证(fángchǎnzhèng),今天终于到手了!”6月16日,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居民谢某手捧崭新的房本,专程到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向调解员朱健平道谢。这声由衷的感谢,标志着一起历时十年、涉及69户业主、标的额高达1.1亿元的复杂房产纠纷画上(huàshàng)了圆满句号。

这场(zhèchǎng)纠纷源于2013年(nián)临海市古城街道某村(mǒucūn)旧村改造。当时,该村与(yǔ)甲公司签订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》,约定收回甲公司一块土地用于建设安置房,并以建成后的一幢房屋抵付补偿款,甲公司有权对外销售。

然而,随着该村原主要干部更换及补偿协议内容(nèiróng)约定不明,双方就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关键费用(fèiyòng)承担存在严重分歧,导致该幢房屋难以交付,69户业主的安居梦(ānjūmèng)迟迟未能实现。

这期间,业主(yèzhǔ)们(men)不断向甲(jiǎ)公司索要房屋及赔偿,甲公司则向村委会追责要求履约,村委会又对协议效力存疑,三方矛盾尖锐,冲突不断,并诉至(sùzhì)法院。虽经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,确认村委会和甲公司之间(zhījiān)的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》有效,但因后续费用(fèiyòng)分担与执行配合问题悬而未决,甲公司无法直接将房屋过户给业主,业主们集体决定起诉甲公司,要求其履行过户等职责。

“从案件先前的审理情况来看,判决(pànjué)并不是纠纷解决的最有效途径,可否选择先行调解来缓和矛盾,寻找三方利益的均衡点,从而获取‘最优(zuìyōu)解’……”入驻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临海法院(fǎyuàn)立案庭庭长何亚江听了业主代表(dàibiǎo)的诉求后,提出了建议。

该建议得到认可(rènkě)后,何亚江陪同业主一起来到了隔壁的(de)治理中心“一窗(yīchuāng)受理(shòulǐ)”处。中心工作人员通过“浙里调解”系统登记诉求后,依据复杂案件分派规则,将这起金额巨大、历时长久、涉及多方的“硬骨头案”指派给了全国模范调解员朱健平。

拥有多年司法系统工作(gōngzuò)经验的朱健平首先稳定业主情绪:“大家别急,关键是把村里和甲公司的疙瘩解开,证就能办,房就能住!”他(tā)引导69户业主将核心诉求(sùqiú)聚焦于“解决村企之间的房产纠纷”这一核心争议(zhēngyì)。

“土地出让金分摊、税费计算及部分政策性减免优惠(yōuhuì)这些专业问题,单靠调解很难厘清。”于是,朱健平在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“牵头抓总”下,会同法院协调信访、住建、税务、街道等多个(duōgè)部门召开了8轮联席会议。临海法院副(fù)院长何才宁带领专业团队全程跟进指导(zhǐdǎo),帮助梳理(shūlǐ)法律关系,筛除不合理诉求,并对调解协议条款进行(jìnxíng)合法性论证,确保方案合规可行。

经过多方共同努力,一个(yígè)各方都能接受的“一揽子”解决方案最终出炉:村委会同意配合交付房产,甲公司协助办理过户,争议的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(děng)费用得到合理分担。截至今年5月底,协议约定(yuēdìng)费用已基本(jīběn)缴清,大部分业主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产证。

这场十年积案的成功化解,是台州市大力推广的“一窗(yīchuāng)受理、分层(fēncéng)过滤(guòlǜ)”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。何才宁介绍说,“一窗受理”是指矛盾纠纷进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窗口“一站式”办理,“分层过滤”不是简单的任务(rènwù)分派,而是通过治理资源的层级整合,让村社(cūnshè)基层专注调处日常琐事,市县更聚焦急难险重问题。

“相比传统诉讼(sùsòng)路径可能耗费数年,中心主导的调解模式高效、经济地(dì)将矛盾化解在诉前,节省(jiéshěng)了当事人的巨大成本和精力,也有效防范了群体性风险。”临海市(línhǎishì)社会工作部副部长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洪滔滔对此深有感触。

自2021年6月(yuè)临海率先探索“一窗受理(shòulǐ)、分层(fēncéng)过滤”机制以来,按照(ànzhào)“制度重塑、流程再造、组织重构”理念,整合(zhěnghé)了人民调解、行政(xíngzhèng)调解、司法调解力量。据统计,2022年至2024年,通过“一窗受理”窗口分流的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分别为43.11%、52.82%、58.23%,呈逐年上升态势,三年共减少法院民商事收案8298件。截至2025年5月底,台州法院总收案8.29万件,较全省平均增幅低37.5个(gè)百分点。

2025年6月,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社会(shèhuì)工作部(gōngzuòbù)出台《关于建立健全(jiànlìjiànquán)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机制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,在全市(quánshì)推广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,推动实现矛盾纠纷“进一扇门,办所有事”。

“该机制是(shì)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(guānyú)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》的具体行动。”台州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翟寅生(díyínshēng)表示,“通过将司法力量嵌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(zōnghézhìlǐ)中心,从源头化解矛盾,是新形势下法院履行‘政治责任、法治(fǎzhì)责任、审判责任’的有力举措。”

来源: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报·1版

记者:余建华丨通讯员(tōngxùnyuán):黄维 项旭 王先富

见习编辑:贺晴(hèqíng)|联系电话:(010)67550939|电子邮箱(diànziyóuxiāng):fyxw@rmfyb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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